財政部製定PPP“遊戲規則”,物有所值評價決定項目模式
發布日期:2015-12-29 瀏覽次數:17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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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8日,財政部連續發布《PPP物有所值評價(jia) 指引(試行)》、《關(guan) 於(yu) 規範政府和社會(hui) 資本合作(PPP)綜合信息平台運行的通知》,以進一步推動 PPP項目,製定“遊戲規則”。有PPP人士表示,項目精細化管理邁出艱難一步!其中這個(ge) 文件相當重要的一點是:未納入PPP綜合信息平台項目庫的項目,不得列入各地PPP項目目錄,原則上不得通過預算安排支出責任。”為(wei) PPP進一步製定了遊行規則。
『PPP頭條』對此進行分別解讀。具體(ti) 而言,物有所值評價(jia) 指引,從(cong) 物有所值評價(jia) 準備、定性評價(jia) 、定量評價(jia) 、評價(jia) 報告和信息披露等方麵進行了明確,為(wei) 促進PPP物有所值評價(jia) 工作規範有序開展提供了頂層指導。
參與(yu) 意見修改的中國投資谘詢政府與(yu) 公共谘詢事業(ye) 部谘詢經理吳贇表示,《指引》的出台可以說是“千呼萬(wan) 喚始出來”。由於(yu) 物有所值評價(jia) 難度高,國內(nei) 缺乏必要的實踐經驗,因此《指引》成文的過程中,經過了多輪的征求意見和修訂,製定的周期較長,出台的時間較晚。
上海財政局外經處紀鑫華表示,“《指引》主要關(guan) 注PPP項目全生命周期整合程度、風險識別與(yu) 分配、績效導向與(yu) 鼓勵創新、潛在競爭(zheng) 程度、政府機構能力、可融資性等6項‘基本評價(jia) 指標’,這6項也是財政部目前推進PPP規範開展所主要關(guan) 注的重點方向。因此也被明確作為(wei) 評價(jia) 的‘必選動作’。”
為(wei) 平衡不同行業(ye) 和不同地區PPP項目開展和谘詢服務的實際情況,財政部設定了相關(guan) “補充評價(jia) 指標”作為(wei) 定性評價(jia) 的“自選動作”,包括項目規模大小、預期使用壽命長短、主要固定資產(chan) 種類、全生命周期成本測算準確性、運營收入增長潛力、行業(ye) 示範性等。2套“動作”的指標權重分別為(wei) 80%和20%。
而對於(yu) 外界爭(zheng) 議較大的物有所值定量評價(jia) ,該《指引》也給出了計算的原則方法,將PPP項目全生命周期內(nei) 的股權投資、運營補貼、風險承擔和配套投入等各項財政支出責任的現值加總為(wei) PPP值(政府方淨成本現值),將參照項目的建設和運營維護淨成本、競爭(zheng) 性中立調整值和項目全部風險成本加總為(wei) PSC值(公共部門比較值)。前者小於(yu) 後者的,即為(wei) 通過定量評價(jia) 。
大嶽谘詢總經理金永祥:
物有所值評價(jia) (VFM)是決(jue) 定一個(ge) 項目采用傳(chuan) 統模式還是PPP模式的決(jue) 策工具,千呼萬(wan) 喚始出來將對規範PPP項目的運作起到重要支撐。在財政部提出物有所值之前,各地做PPP項目時都要用論證PPP是否可行的辦法進行決(jue) 策,這種辦法用這次財政部文件的說法可以稱之為(wei) 物有所值定性評價(jia) ,但不夠係統。財政部去年在有關(guan) 文件中提出物有所值概念後,各地都嚐試進行物有所值定性評價(jia) 和定量評價(jia) ,但采取的方法是基於(yu) 各自對物有所值的理解,因此評價(jia) 結果往往有很多爭(zheng) 議。
這次物有所值評價(jia) 指引的出台主要明確了兩(liang) 件事:第一,以定性評價(jia) 為(wei) 主,鼓勵進行定量評價(jia) ;第二,提出了定性評價(jia) 和定量評價(jia) 的方法。第一點符合我國的實際情況,定性評價(jia) 在現階段有現實意義(yi) ,為(wei) PPP決(jue) 策提供了係統性方法論,鼓勵做定量評價(jia) 的提法是一種折衷考慮也是可進可退的政策選擇,目前的定量評價(jia) 由於(yu) 自身的不完善在決(jue) 策中的真實作用不會(hui) 太大,但隨著不斷嚐試推進,可能會(hui) 逐步完善起來。定性和定量評價(jia) 方法的出台將有助於(yu) 統一PPP項目的評價(jia) 標準,盡管就具體(ti) 某個(ge) 項目而言,評價(jia) 結果還會(hui) 有一定誤差,但不同項目之間的橫向比較將更有說服力,這本身就很有價(jia) 值,是對PPP很有意義(yi) 的事情。
中國投資谘詢政府與(yu) 公共谘詢事業(ye) 部谘詢經理吳贇:
(1) 《PPP物有所值評價(jia) 指引(試行)》(以下簡稱“《指引》”)可以說是“千呼萬(wan) 喚始出來”,此前,財金113號文中提到PPP相關(guan) 配套政策文件僅(jin) 剩這部分內(nei) 容尚未成文,但由於(yu) 物有所值評價(jia) 就難度很高,牽涉內(nei) 容、信息、計算眾(zhong) 多,因此在頂層設計《指引》的過程中經過了多輪的征求意見和修訂。業(ye) 內(nei) 對此《指引》期許已就,關(guan) 注度很高。中國投資谘詢多為(wei) 專(zhuan) 家參與(yu) 了財政部發行此稿的多輪征求意見。我們(men) 發現在實際工作和編製VfM報告中遇到較多的實際問題,特別是缺少綱領性的政策指路。如今有了頂層的指引文件,解決(jue) 了諸多困惑,也為(wei) 未來PPP項目的發展指明了方向,定是極好的。和前期多輪發布的征求意見稿相比,此次見到《指引》的最終發文版主要有以下幾個(ge) 特點。
(2) 首先,在立足國內(nei) 實際,並充分借鑒國際經驗的基礎上,明確國內(nei) 物有所值評價(jia) 的定義(yi) (Value for Money,VfM)、用途及使用方法。提出物有所值評價(jia) 為(wei) PPP項目評價(jia) 服務的兩(liang) 種具體(ti) 操作方式: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且細化了操作的具體(ti) 要求,例如定性評價(jia) 應包括定性評價(jia) 程序、指標及其權重、評分標準等基本要求。有助於(yu) 實際統一標準、便於(yu) 各項目評價(jia) 工作的開展、並得出合理有效的評價(jia) 結果。
(3) 明確了物有所值評價(jia) 的前置手續和必備材料。我們(men) 在項目材料的過程常常會(hui) 遇到“巧婦難為(wei) 無米之炊”的事兒(er) 。例如由於(yu) 項目條件不成熟或前期內(nei) 容不明晰(如工程信息),難以獲取必要的項目信息和相關(guan) 數據,對於(yu) 項目物有所值的定量分析、甚至是定性分析操作造成阻礙,難以落實。《指引》明確提出“物有所值評價(jia) 資料主要包括:(初步)實施方案、項目產(chan) 出說明、風險識別和分配情況、存量公共資產(chan) 的曆史資料、新建或改擴建項目的(預)可行性研究報告、設計文件等。”必要且確定的前置條件,有利於(yu) VFM報告的結論的準確性,降低誤差。同時,這些材料也將會(hui) 作為(wei) 項目物有所值報告的附件一並提交存檔。
(4) 《指引》明確了物有所值定性評價(jia) 和定量評價(jia) 的具體(ti) 評價(jia) 內(nei) 容。提供了各行業(ye) 項目測評時的重要依據。如定性評價(jia) 從(cong) 六個(ge) 重要的方麵展開:全生命周期整合程度、風險識別與(yu) 分配、績效導向與(yu) 鼓勵創新、潛在競爭(zheng) 程度、政府機構能力、可融資性等,且各項目可以根據項目的特性和實際情況進行擴展,具體(ti) 評價(jia) 體(ti) 係及評分標準皆在附件中予以充分說明。
(5) 此稿《指引》另一個(ge) 項目的特征是:物有所值的定量分析簡化了較多原來較為(wei) 複雜的計算過程,並有效的與(yu) 原《政府和社會(hui) 資本合作項目財政承受能力論證指引》(財金〔2015〕21號)進行銜接,提高了政策的延續性和一致性。且將PPP項目的物有所值工作和PPP綜合信息平台有機結合,《指引》提出物有所值評價(jia) 文件在報省級財政部門備案後,將報告電子版上傳(chuan) PPP綜合信息平台,要求必要的信息披露,提高各項目評價(jia) 報告的及時性和透明度,報告的各細節內(nei) 容在全生命周期內(nei) 都供社會(hui) 提供監督。這對編製報告的專(zhuan) 業(ye) 程度提出不小的要求。
(6) 再有,《指引》的發布統一國內(nei) 對PPP項目評價(jia) 的標準,降低了政府尋求合適投資過程中難度,有利於(yu) 政府更好的判斷自身項目的價(jia) 值。但我們(men) 認為(wei) 更大的意義(yi) 還在於(yu) 社會(hui) 投資人、監督機構等主體(ti) 能夠通過閱讀和審視充分披露且標準嚴(yan) 格的物有所值報告,對項目有準確且全麵的判斷,有利於(yu) 更好的對接各方需求,更重要的降低和控製PPP項目宏觀風險。
(7) 最後,《指引》在文首處也指出“由於(yu) 實踐中缺乏充足的數據積累,難以形成成熟的計量模型,物有所值定量評價(jia) 處於(yu) 探索階段,各地應當依據客觀需要,因地製宜地開展物有所值評價(jia) 工作。”這為(wei) 我國在進一步開展PPP項目,使得物有所值評價(jia) 在此過程中發揮的重要作用,並進一步完善和合理化《指引》預留了空間。
上海財政局外經處紀鑫華:
作為(wei) PPP模式機製優(you) 勢的集中體(ti) 現,以及是否采用PPP模式的判斷標準,“物有所值”評價(jia) 得到各國的普遍認可,其理念的推廣對於(yu) 我國PPP模式規範的發展意義(yi) 重大。也正由於(yu) 此,麵對外界提出的物有所值定性評價(jia) 容易流於(yu) 形式、定量評價(jia) 缺乏數據基礎、甚至全麵否定物有所值實踐價(jia) 值等一係列質疑,財政部經反複修訂完善推出了《PPP物有所值評價(jia) 指引(試行)》(財金【2015】167號),從(cong) 客觀實際出發,穩妥地推進各級政府因地製宜實施物有所值評價(jia) 。
在目前缺乏必要數據積累的狀況下,指引明確現階段物有所值評價(jia) 以定性為(wei) 主,並鼓勵開展定量評價(jia) 。筆者認為(wei) ,立足於(yu) 現階段客觀實際,以定性評價(jia) 為(wei) 抓手推進物有所值評價(jia) ,既能鼓勵各地結合實際推進、避免盲目開展無數據支撐的定量測算,更能逐步培養(yang) 各相關(guan) 方的物有所值理念、為(wei) 日後以大數據積累為(wei) 支撐的定量評價(jia) 邁出堅實的第一步。
定性評價(jia) 主要關(guan) 注PPP項目全生命周期整合程度、風險識別與(yu) 分配、績效導向與(yu) 鼓勵創新、潛在競爭(zheng) 程度、政府機構能力、可融資性等六項“基本評價(jia) 指標”,筆者認為(wei) 這六項是財政部目前推進PPP規範開展所主要關(guan) 注的重點方向,也是財政部相關(guan) 政策的著力點,因此可視為(wei) 評價(jia) 的“必選動作”。同時,為(wei) 平衡不同行業(ye) 和不同地區PPP項目開展和谘詢服務的實際情況,財政部也設定了相關(guan) “補充評價(jia) 指標”作為(wei) 定性評價(jia) 的“自選動作”,包括項目規模大小、預期使用壽命長短、主要固定資產(chan) 種類、全生命周期成本測算準確性、運營收入增長潛力、行業(ye) 示範性等。兩(liang) 套“動作”的指標權重分別為(wei) 80%和20%,由財政、資產(chan) 評估、會(hui) 計、金融等經濟方麵專(zhuan) 家,以及行業(ye) 、工程技術、項目管理和法律方麵專(zhuan) 家組成專(zhuan) 家組進行打分。
對於(yu) 外界爭(zheng) 議較大的物有所值定量評價(jia) ,該指引也給出了計算原則方法,將PPP項目全生命周期內(nei) 的股權投資、運營補貼、風險承擔和配套投入等各項財政支出責任的現值加總為(wei) PPP值(政府方淨成本現值),將參照項目的建設和運營維護淨成本、競爭(zheng) 性中立調整值和項目全部風險成本加總為(wei) PSC值(公共部門比較值)。前者小於(yu) 後者的,即為(wei) 通過定量評價(jia) 。雖然說現階段不一定能準確測算項目PPP和PSC值,但財政部指出了定量評價(jia) 的積極意義(yi) ,可將其作為(wei) 項目全生命周期內(nei) 風險分配、成本測算和數據收集的重要手段,以及項目決(jue) 策和績效評價(jia) 的參考依據。
由於(yu) 目前開展定量評價(jia) 的現實障礙,指引中也明確,項目本級財政部門可會(hui) 同行業(ye) 主管部門,決(jue) 定是否開展定量評價(jia) 和評價(jia) 辦法、以及定量評價(jia) 是否作用采用PPP模式的決(jue) 策依據,在此基礎上統籌定性和定量評價(jia) 結論,決(jue) 定項目是否通過物有所值評價(ji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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