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收到合肥市胡大郢汙水處理廠PPP項目中標通知書的公告
發布日期:2016-06-28 瀏覽次數:28527
胡大郢項目設計規模10萬(wan) 立方米/日,采用PPP模式,預計總投資3.95億(yi) 元,項目的最終簽署尚需取得公司董事會(hui) 的審議批準,公司將盡快組織召開董事會(hui) 審議投資該項目。
一、項目概況
項目名稱:合肥市胡大郢汙水處理廠PPP項目。
項目規模:設計規模10萬立方米/日,采用全地埋式設計,地上為景觀綠化,汙水處理出水優於GB18918-2002一級A標準。
項目總投資:項目總投資預計為3.95億元。
汙水處理價格:汙水處理服務費1.388元/立方米。
特許經營期:特許經營期29年(含建設期2年)。
基本水量:6 萬(wan) 立方米/日。
經合肥市政府批準,合肥市城鄉(xiang) 建設委員會(hui) 與(yu) 項目公司簽署《特許權協議》,授權項目公司在特許經營期內(nei) 自行承擔費用和風險,負責胡大郢汙水廠、地上景觀綠化(含代征綠地)及輔助工程的融資、投資、建設和運營維護。 合肥市排水管理辦公室與(yu) 項目公司簽署《汙水處理服務協議》,對項目公司提供的汙水處理服務質量進行監管,向項目公司支付汙水處理服務費。 合肥市國土資源局與(yu) 項目公司簽署《土地出讓合同》,項目公司按照合同約 定繳納土地出讓金,獲得項目用地的土地使用權。 特許經營期滿時,項目公司將項目設施完好無償(chang) 地移交給市城鄉(xiang) 建委或其指定機構,同時,政府無償(chang) 收回項目土地使用權。
由合肥市城鄉建設委員會(下稱“市城鄉建委”)與公司注冊的項目公司簽訂。本協議項下特許經營期自生效日起29 年(含建設期2年)。市城鄉建委依照本協議授予項目公司在特許經營期內獨家的權利以完成本項目,即:
(1)融資、投資和建設胡大郢汙水處理廠工程和地上景觀綠化(含代征綠地)及輔助工程;
(2)運營、管理和維護汙水廠,並根據服務協議收取汙水處理服務費;
(3)養護和管理地上景觀綠化(含代征綠地)及輔助工程;
(4)特許經營期滿時,將胡大郢汙水處理廠工程、地上景觀綠化(含代征綠地)及輔助工程無償、完好地移交給市城鄉建委或其指定機構;
(5) 特許經營期滿時,向政府無償(chang) 交回本項目用地的土地使用權;
投資胡大郢項目將進一步擴大公司在安徽省的品牌影響力,有利於(yu) 公司鞏固和開拓安徽市場,同時對公司未來經營業(ye) 績也將產(chan) 生積極影響。項目資金來源為(wei) 企業(ye) 自籌資金。公司取得該項目後,不會(hui) 產(chan) 生關(guan) 聯交易及同業(ye) 競爭(zheng) 的情況。
風險:項目采用PPP模式建設和運營,項目投資大、周期長,在協議履行過程中,國家法律法規的變化、協議雙方情況的變化都將影響協議的履行,因此存在建設和運營風險因素。
應對措施:公司在全國擁有多家汙水處理廠,有豐(feng) 富的大型項目建設及運營經驗,擁有大批經驗豐(feng) 富、知識紮實的各類專(zhuan) 業(ye) 人員,並將按相關(guan) 要求派駐專(zhuan) 業(ye) 工程管理、運營管理人員和財務人員至項目公司負責項目公司的建設和運營工作。
特此公告。